182 刘淑华 节俭养德-好人 陈尤欣 21011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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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6年第二季度吉林好人候选人】

182 刘淑华

2016-06-07 |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东昌区老站社区刘淑华

刘淑华,女,1955年6月生,中共党员,通化市东昌区老站街道一建社区居民。

2005年退休后,刘淑华自愿加入了通化市东昌区一建社区党员自愿者服务队,身体力行勤俭节约,积极营造人人把节约当成“举手之劳”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。

刘淑华注重从细节抓节约,注重节约水电,防止资源浪费,自觉做到在自然光照足够的情况下,白天不开灯,离开时随手关灯,杜绝了“白昼灯”、“长明灯”现象。将家庭用电设置成节电模式,在使用水龙头时尽量开小,用完随手关闭,严禁跑、冒、滴、漏,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。茶水从不随意倒掉,留作浇花浇树之用,洗衣服用过的水涮拖把,把穿过的旧衣服洗净裁好做拖把送给左邻右舍。她还经常研究易发霉的食物早食用,暂不食的放进冰箱。

生活中,她一直秉着勤俭节约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当她走过洗手池的时候,她会主动扭紧滴水的开关,当她丢垃圾,看见有的邻居随手乱丢、一走了之的时候,她会一边制止,一边拣起可回收的垃圾。她总说,节约是一种品质,会改变我们每个人的生活,节约是一种高尚,只有做到节约,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。

在刘淑华看来,勤劳可以创造财富,节俭可以聚集财富,勤劳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更是一个人品质的很好体现。

责任编辑: 陈尤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