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7 康 权 助人为乐-好人 王晓丹 21023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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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6年第二季度吉林好人候选人】

017 康 权

2016-06-08 |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康权,男,汉族,1979年6月生,长春市南关区富裕街道富裕村村民。

康权自幼在父母的教育下,逐渐形成了自立自强、吃苦耐劳、知恩图报的优良品格。他参过军,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本科学历。工作之后,他在艰辛创业、拼搏奋斗的同时,经常想到那些身处困境的人们,积极寻找一切机会去回报社会,去帮助那些困难群众。

在青少年时期,康权的内心就渴望帮助他人,服务社会。他参加了很多次公益慈善活动,成为一名光荣的青年志愿者。2014年春季,康权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得知共青团长春市委准备招聘人生导师,去帮助那些服刑在家人员的未成年孩子。他主动报名,申请成为“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”的人生导师。

在参加导师培训的日子里,他十分珍惜这个奉献他人、回报社会的机会。积极参加了全部的培训课程,认真聆听各位专家关于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帮教的专业课程。积极参与教学互动活动,与老师展开热烈的交流与讨论,这些都为日后的工作收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在出色的完成各项课程培训之后,他认真分析和研究自己所承担的特殊家庭孩子的基本情况。这是一个上小学一年级的7岁男孩,因为父亲犯罪,母亲改嫁而是失去了家庭的主要温暖。于是康权开始制定帮助方案,坚持每次看望他时带礼物,逐渐拉近与孩子之间的距离。经过两年多帮扶,如今他们已成为好朋友。康权的工作得到共青团负责人的肯定和社会上的高度评价。

在坚持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,康权觉得一个人的幸福和富裕毕竟是有限的。他就决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更多的人。在助人为乐的道路上,他把目标选定在品学兼优而家庭困难的学生当中,资助了多名学生。其中一个女孩家庭贫苦,成绩优异,考入了吉林建筑学院;一个男孩学习名列前茅,考入了第八中学。多年来,他资助贫困学生花费近万余元,但无私奉献的品质与风格让他宁可自己简朴度日,也要尽己之力助人为乐。

面对未来,康权充满希望,他既渴望自己的事业不断走向辉煌,更加希望通过自己的奉献行为去帮助更多的人,为好人的称号增添更加光芒的色彩。


责任编辑: 王晓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