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7 王克福 孝老爱亲-201609 鞠华军 2221578

167 王克福

2016-09-08 |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王克福,男,满族,1960年1月出生,1981年7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通化县公安局法制室科员,二级警督。

  1986年,王克福参加公安工作,在三棵榆树派出所当民警。因为工作能力相当出色,先后担任副所长、教导员、所长等职务。到1998年,王克福已经当了10年所长,那一年他才39岁,他的儿子才10岁,可由于大人忙于工作,儿子上学、放学都是一个人走。

  1998年7月,儿子放学走在马路上,一辆大货车高速驶来,孩子被撞出十几米远。经医院抢救,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。但是孩子脑部严重损伤,医生说会长期昏迷不醒,也就是植物人。王克福和妻子抱头痛哭,聪明可爱的儿子怎么就成了“植物人”?孩子的不幸对王克福来说是致命的打击,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,妻子辞去了教师工作,他鼓励妻子说:“把孩子当成婴儿养,养他一辈子又何妨。有孩子在,咱家就在,一家人团圆比什么都好。” 经再三思考,王克福也向组织提出请辞:“我现在的情况,继续当所长会拖所里的后腿,所以更适合当普通民警。即便是普通民警,我一样会尽职尽责,做好本职。同时,我可以多陪陪孩子,照顾好儿子,多给他一点补偿。”

  工作之余,王克福总是竭力多分担些家务,可一旦有紧急任务,王克福也只能咬咬牙,先顾工作。从此,王克福几乎没有任何应酬,只要有时间他就往家跑。这么多年,每天给儿子按摩是必修课。下班回家王克福第一件事就是给儿子做全身按摩,有时候按着按着,极度困倦的他就睡着了。每天晚间,他和妻子都陪儿子睡在一个房间,方便给儿子盖被、擦汗、翻身。2001年,儿子有了知觉,王克福和妻子欢喜得不得了。随后几年间,儿子渐渐有了更多意识,他甚至能发声、说话了,景观智力仍处于极低水平。现在,儿子可以在大人的搀扶下,行走一小段路,给儿子治过病的大夫说这就是一个奇迹。“只要儿子活着,我们就是幸福的一家人。只要当一天警察,我就要履职尽责、站好岗位,不能让群众失望。”这就是群众心中的好警察、儿子心中的好父亲王克福,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忠诚、责任与担当。

  多年来,王克福同志在照顾家庭的同时,兢兢业业的做好本职工作。2014年以来,王克福破获刑事案件8起,接待群众提出问题72件次,化解矛盾和问题49件(次),为群众做好事320件,调解纠纷180起。从警29年来,他先后被评为通化市“十佳人民满意警察”、通化县“优秀社区民警”,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,2015年被省文明办授予“杰出父母”荣誉称号。

责任编辑: 鞠华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