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6 马宝昌 助人为乐-201609 张杰蔷 2221487

026 马宝昌

2016-09-08 |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马宝昌,男,回族,1940年8月生,白城市一建总公司退休职工。

  俗语说:“老骥伏枥,志在千里”,这句话用在77岁的马老身上最贴切不过。马宝昌老人曾在白城市一建总公司工作,退休后,热心肠的他没有选择颐养天年,而是走上了助老、助残、助困的道路。

  2015年冬,马宝昌乘坐出租车,发现70岁以上老人乘车免费,通过城市晚报报道得知梁金河等四位司机已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八年,老马深受感动。在马老与白城市文明办、老龄委、运管所协调后,2016年3月,白城市敬老车队正式成立,省内多家媒体跟踪报道,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出租车加入到敬老车队。

  2012年,马老结识杨恩坡老人,得知1959年杨老修战备公路时,为抢救修路的炸药,致使全身大面积烧伤,生活无法自理。马老为帮助他,三次去洮安,那金,两次去好田村,多次到省民政厅、省残联为这位不幸的老人多方奔走。在省、市各机关的关心支持下,杨老得到了补助并且办理了残疾证。同时,建设医院也伸出援助之手,为老人义诊,并组织捐款2000多元。

  2004年,马老在邮局门前摆书摊,发现周六、日总有一名小女孩来看书。通过交流,得知女孩叫李乐,是一名弃婴,被现在的养母收养,但养母身体不好,生活困难。马老就到靖安小学找到校长为其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。但即使这样,家庭困难的李乐也难以完成学业,马老就向民政部门说明情况,把她送到省孤儿学校,2015年李乐顺利通过高考,被吉林警察学院录取。

  2013年3月15日马老被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聘为“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”。从此,他就走上了“消费维权”的大道上。几年来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,阅读大量的法律法规书籍,无论他走到哪里,就把“消费维权”的义务监督带到哪里。从长春市住邦城市广场负一楼百枣汇到白城市金百合超市和平店,从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的热水壶到几个人购买了已经过期的酸奶。不管工作的白天,还是闲暇的夜晚,他让所见的过期商品及时下架,让经办的机构给予营业商场及时的督促和检查。几年来他处理的大小维权事件50余起,帮助6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。让价值十几万的过期商品下架,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,更提高了商家服务质量和信誉。

责任编辑: 张杰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