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3 赵亚琴 敬业奉献(岗位学雷锋)-201612 王晓丹 22766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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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3 赵亚琴

2016-12-06 |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女,汉族,1963年1月生,中共党员,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。

  从事养护工作三十多年来,赵亚琴同志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处处以身作则,为孤残儿童奉献着自己的一切。

  以身作则,做好儿童养护工作。赵亚琴研究制定了《长春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员应知应会手册》,使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,儿童养护质量不断提高。在团队建设方面,她使吉林省孤残儿童护理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%以上,为提高全省孤残儿童养护质量做出了贡献。

  更新理念,探索儿童康复新方式。赵亚琴带头成立“脑瘫儿童术后康复工作小组”,引进先进的康复理念和康复设备,不仅使院内数十名脑瘫儿童受益,还为社会脑瘫儿童和其他兄弟院的脑瘫儿童开展康复工作,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。

  规范管理,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。赵亚琴将标准化建设融入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中,《养护科一日工作流程》等19项标准成为儿童福利院养护科的执行标准,使儿童养护工作实现了标准化管理。赵亚琴还是吉林省地方标准《福利机构儿童日常生活照料规范》的主要起草人,这一标准填补了我省儿童福利机构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空白,同时,也被吉林省科技厅确认并登记为2014年吉林省科技成果。

  2000年以来,她曾多次受到表彰:2000年-2006年,连续7年荣获市政府嘉奖;2008-2009年,被长春市委评为“服务民生工作”先进个人;2009年,被长春市总工会评为“五·一”劳动奖章获得者;2011年,被长春市“巾帼建功”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评为“巾帼岗位标兵”、被市民政局党委会评为“创先争优”优秀共产党员;2012年,被吉林省政府授予吉林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;2013年,被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为“优秀培训工作者”、“优秀裁判员”;2014年,被市民政局评为年度先进个人;2015年,被吉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吉林省“三·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;被长春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“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楷模”;被长春市委政府授予长春市第六批“有突出贡献专家”荣誉称号。

责任编辑: 王晓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