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1 戚 艳 孝老爱亲-201612 何长春 22766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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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 戚 艳

2016-12-06 |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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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戚艳,女,汉族,1972年2月生,中共党员,朝阳区桂林街道西康路东社区党委书记兼社区主任。

  2012年3月12日,孤寡老人老吴突然感觉不舒服,他给戚艳打了电话。她得知消息后,马上把老人送到了长春市医院。老吴是孤寡老人,又是低保户,既没钱又没人照顾,戚艳为他垫付了医药费,并且亲自照顾他。老人住了11天院,在她细心照料下,老人的病情得到了控制。出院后,戚艳又帮助他联系了在吉林市的表妹,到长春照顾他。他的表妹对社区深表谢意,她说:“如果没有社区,我表哥是不会活这么长时间的。”老人防范心极强,戚艳怕老人在家里出什么事情无人知晓,想了很多办法老人都不同意。2012年7月,老人在家去世,戚艳和其吉林市的亲人料理了老人的后事。

  社区无子女老人于某常年卧病在床,老伴刘某智力残疾,老两口无人照料。戚艳经常去老人家中探望,在老人重病时,亲自将老人送到医院,老人去世后,戚艳亲自料理其后事,老人尸体也是戚艳亲手抬到灵车上。于某去世后老伴无人照料,戚艳找到刘某的外甥女,经过协调,其外甥女表示愿意把老姨接走奉养。本着对刘某负责的态度,戚艳与刘金芝的外甥女签订了遗赠协议,在老人生前,由外甥女照顾,死后才能由她们继承房屋等遗产。

  戚艳为社区困难孤寡老人唐某申办低保,所有申请材料都是戚艳帮忙跑,但是老人突然脑出血去世,戚艳与低保专干一起到火葬场料理了老人的后事。在几年里,戚艳送先后走了3位孤寡老人,并为他们料理了后事。居民们都说,“孤寡老人不孤独,戚艳就是他们的亲人”。

  在家庭生活中,戚艳常年照顾年老体弱的婆婆,任劳任怨,不计回报。戚艳本人身患癌症,丈夫下岗,儿子上大学,家庭生活比较拮据,婆婆生病,戚艳不顾自己的身体,成天成宿的照顾婆婆。在照顾婆婆的8年中,戚艳一日三餐精心照料,生活起居细心安排。84岁的婆婆洋溢着幸福的笑容,逢人就夸“我有一个好儿媳呀”。

  2015年,戚艳整合资源,成立“慈爱社”,不单单为本社区的6位孤寡老人服务,还为桂林街道其他社区的19位孤寡老人服务,固定每月包饺子,春节时还买年货送给老人。

责任编辑: 何长春